河北法制报讯 (王凡)2月22日,封某某、王某将一封感谢信送至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法院为民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1月11日,封某某、王某通过网上诉讼平台提交了民事起诉材料。二人于2020年7月7日在保定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77.98平方米的商品房,后房产公司交付房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71.05平方米,少于合同约定面积。二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定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房价款71351元。
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春节将至,为了让当事人过一个愉快的节日,收到起诉材料后,即日展开诉前调解工作。他们耐心细致地对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讲道理、讲法律、讲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22年春节前将房款差价71351元一次性退还给了二人。
春节过后,二人多次打电话到法院表示希望来院感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婉拒。2月22日,当事人特意将一封感谢信放到了诉讼服务中心,对高新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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