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1日
第06版:维权

兴隆法院数次异地执行

为五名当事人执回被拖欠七年工资

河北法制报讯 (齐迎男)“咱们执行局的杜松泰、侯志勇等几位法官,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温度……”3月7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感谢信,写信人真诚地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细致办案、务实工作的感激之情。

写信的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周某某。2015年,被执行人雇用周某某等5人实施道路硬化工程,后拖欠5人共计1万余元工资未给付。多次索要未果,2021年,周某某等5人向兴隆法院提起诉讼。兴隆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给付周某某等5人工资1.15万元。

2021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涉及农民工工资,兴隆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依旧没有还款意向且不知所踪。为破解该案件执行僵局,杜松泰、侯志勇、张爽三名执行干警多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唐山市,进行现场调查、查找线索,但一直未找到被执行人。

2022年1月,临近春节,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唐山市。功夫不负有心人,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了1.15万元的执行款。1月27日,5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拖欠近7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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