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6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依法提起公诉使涉案人受到严惩,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社会治理——

我省检方办理的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孔某某等人制作、调配掺杂棉籽油的玉米大豆调和油冒充香油销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其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近日,该案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发布推广。

被告人孔某某制作、调配掺杂棉籽油的玉米大豆调和油冒充香油(俗称“红油”)。孔某某、郑某某等人将该“红油”销售到香油生产厂家。其间,孔某某向吕某某、李某某等经销商传授勾兑方法。李某某向邢台王某甲经营的某食用油公司推销“红油”,王某甲在购入“红油”后与负责生产的王某乙在生产香油过程中掺入该“红油”和某些香精成分,冒充香油进行销售,由被告人王某丙负责销售并送货。经检测,该公司被抽检的所有香油、芝麻酱均不合格。

2020年7月24日,邢台市信都区检察院以孔某某、郑某某等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信都区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孔某某、郑某某等人提出上诉。2021年9月13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孔某某、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办案中,为有效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都区检察院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个案协作,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深挖犯罪线索。在受理该案之初,该院即选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多次参加案件侦查研讨,就案件的定性,生产、销售伪劣香油人员责任,侦查方向以及证据保全等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促进跨地域关联制假售假案件的妥善办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等部门衔接,通过多方努力突破检测难等技术难题,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精诚合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辖区食品药品添加剂的销售管理,建立添加剂的溯源机制;提高日常检测水平,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化;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提高公众法律意识等,共同促进食品安全领域的齐管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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