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6家商超、2家电动车经营场所等进行检查,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经营,确保商品品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图为联合检查组对某超市进行检查现场。 张迎 戴玮辰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