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2日
第03版:法案

廊坊警方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5名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

毫不留情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河北法制报讯 (张永明)近段时间以来,廊坊市公安机关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日前,该市公安机关破获五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案例一:网络造谣

3月16日14时许,赵某在明知核酸检测公告已经发布的情况下,在三河市燕郊镇自己家中,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后被多人阅读、评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私自绕行进京

3月13日,曲某驾驶货车进北京送货(非民生物资等可通行车辆),在检查站接受检查时,因行程码带有星号,不符合通勤北京的条件,被检查站执法人员劝返。曲某企图私自绕行检查站进京,无视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牌,钻过防线围挡进入北京,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曲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扰乱核酸检测秩序

3月15日9时许,大城县公安局留各庄派出所民警在某核酸检测点维护秩序时,甄某等人在等待检测队伍中随意插队,民警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将甄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处理。甄某拒不配合,推搡民警。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甄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四:殴打疫情防控人员

3月14日14时许,周某在文安镇某小区,拒不配合新冠疫情防疫工作,并对疫情防控人员实施殴打。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周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五:阻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3月15日11时许,在文安县赵各庄镇某村,政府工作人员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巡查疫情期间沿街门店关停情况。在该村一店内,店主郝某不听工作人员劝阻,阻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郝某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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