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肖茜)一男子为赚钱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供犯罪分子使用,结果构成“帮信”罪,被望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2021年8月,张某在使用某软件时,发现一个内容为“贷款找我”的附近动态。因为经济紧张,张某与发布信息者李某取得联系并互加微信。李某告诉他将其本人办理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卖出,当天即可获得8000元。在高收益驱使下,张某按照李某要求,陆续前往多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U盾,并将办理的两套银行卡交付李某,获利8000元。之后,望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从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下发的线索,发现张某名下某银行账号涉嫌电信诈骗,遂将其抓获。在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出售银行卡获利的不法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转账,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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