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贾伟凡 左娜)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经侦大队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高达1980万元。
前不久,58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秋被民警传唤至抚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讯问,赵某秋对其经营天津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抚宁分公司期间,与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公司业务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80万元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了解到,赵某秋是抚宁区某村村民,2017年10月前一直以务农为生,后来成为天津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第一分公司业务员。由于她吸收存款能力突出,自2018年10月起回到抚宁,以他人名义成立抚宁分公司,自己任实际负责人。
“赵某秋称把钱存在公司,年利率能达到10%,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办案民警说,“赵某秋自己对公司深信不疑,将2017年以来攒下的‘工资’和‘业务提成’近68万元全部投了进去,然后又将‘赚钱机会’推荐给30个亲戚朋友。”经查,这30名受害人通过赵某秋先后向该公司注入资金1980万元,未兑付资金达861万元。
目前,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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