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霍晓琳)3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一晚查获两名酒驾人员,两人竟是同村好友。
当晚,值班民警在栾城区兴安大街衡井公路路段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突然改变行驶方向,形迹可疑。民警察觉后,立即将该车拦停,对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对张某做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已是第二次酒后驾驶,其于2017年2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石家庄市交管局环城大队查处过。民警依法对张某再次酒驾的行为处以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这边张某的违法行为刚刚处理完,那边一声刺耳的响声引起了民警注意。原来,此时另一辆小轿车在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突然加速试图闯卡,最终被执勤警力拦停。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曹某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经检测,驾驶人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即,民警将曹某带回队里调查,竟发现张某与曹某是同村人。交警依法对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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