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唐志华)3月16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成功化解两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既帮助3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也使被申请人主动缴纳了罚款,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某劳务分包公司因长期拖欠3名农民工工资5万余元,曹妃甸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其作出支付3名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及1.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某劳务分包公司始终未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今年2月初,曹妃甸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曹妃甸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申请。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曹妃甸区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指派该院自贸区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件材料,并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详细了解案件成因,评估诉讼风险。
为推动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办案法官在征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3名农民工的同意后,将该案转入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进行调解。随后,办案法官联合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先后三次约谈某劳务分包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和沟通疏导,最终使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将尽快支付拖欠工资并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3月16日,在办案法官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某劳务分包公司负责人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足额缴纳罚款。至此,两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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