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计晓柳)3月17日,在立案庭干警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急当事人之所急,仅用20分钟就为某建筑公司顺利办理网上立案手续。
连日来,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安次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全部被居家隔离,网上立案审核成了难题。为加强疫情期间的诉讼服务,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案庭庭长张万地向院党组申请,由被封控在院机关的其他部门干警宋文鹰负责每天的立案审核及每日报备工作,充分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的诉讼需求。
安次区某建筑公司作为承兑汇票持票人向出票人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提示付款被拒绝后,与出票人某房地产公司沟通协商5个多月一直没有结果。公司负责人眼看2张价值4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行使追索权期限还剩5天到期,又赶上疫情,无法出门,内心十分焦急。因为相关法律规定,持票人承兑汇票被拒绝付款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3月17日,持票人某建筑公司以票据追索权为由向安次法院提交了网上立案申请。
收到立案申请后,因案情紧急,宋文鹰立即电话联系了立案庭工作人员解用翠,其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指导宋文鹰进行了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上传诉讼材料等,不到20分钟的时间,该案成功立案,当事人对此连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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