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肖茜)3月15日,望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当庭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望都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七八月份,被告人吴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U盾提供给他人使用,随后两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两张银行卡涉及的诈骗资金支付结算金额共计102万元,吴某非法获利11450元。
2021年七八月份,被告人卢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犯罪的情况下,经吴某介绍出售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给刘某(在逃),其中一张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及诈骗资金支付结算金额95万元,卢某非法获利1.2万元。另外卢某还帮刘某收买他人银行卡一张,后该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及支付结算金额28万元。
根据被告人吴某、卢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望都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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