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金大梁)“法院的财产保全效率真高,咱银行这笔贷款清收有保障了!”3月19日,得知被保全人已经将390万元一次性打入了保证金账户后,申请保全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宁某行)业务负责人激动地说。
3月4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丰宁某行诉被告石家庄某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担保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同日,丰宁某行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申请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担保集团银行存款390万元。民庭承办法官审核案件后,出具了财产保全裁定书。
丰宁法院执行局财产保全团队收到民庭移送的保全裁定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开始行动。他们首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找出石家庄担保集团名下的20多个银行账户,查询到账户存款合计不到100万元,保全陷入僵局。但财产保全团队的干警们没有放弃,通过分析比对,发现被告名下的6家省外银行账户使用频繁,极有可能是日常使用的交易账户,于是迅速对这6家省外银行账户予以额度冻结。
被告石家庄担保集团负责人担心法院的保全措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迫于司法压力,于3月19日将保全金额390万元打入法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该案财产保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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