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雄县一男子在明知妻子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自愿与其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却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拒绝承担夫妻扶养责任,并向法院起诉离婚。妻子万般无奈下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雄县人民检察院3月28日透露,该院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日前依法作出支持妇女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决定。
据介绍,男子崔某在已知李某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自愿与其登记结婚,婚后妻子李某病情加重,崔某在李某治疗期间非但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拒绝承担夫妻扶养责任,还向人民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对崔某的离婚诉讼请求明确不予支持,然而崔某却依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万般无奈之下,妻子李某向雄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要求丈夫崔某承担抚养费、医疗费及诉讼费用。该院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在整合梳理相关材料与证据后,依法作出支持弱势民事主体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决定。目前,李某已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也已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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