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31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让法庭职能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阳原县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纪实

图为法官深入村中办案的情景。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闫晓瑜

“感谢张庭长,周末上门为我们调解矛盾,使我们邻居之间化干戈为玉帛。”家住阳原县化稍营镇四村的胡某、刘某微笑着对记者说。3月27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法庭庭长张春瑞来到胡某、刘某家中,对他们邻里之间因铺设新瓦产生的矛盾进行调解。最终,胡某、刘某握手言和,冰释前嫌。这是阳原法院发挥法庭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普通案例。

近年来,阳原县人民法院立足“三个服务”职能定位,有效发挥基层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形成从矛盾纠纷源头到末梢的完整基层社会治理链条,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发挥面向农村的优势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阳原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助推乡村文明进步。2020年2月,阳原县大渡口村杜某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家中无人送其就医,该村村委会闻讯后,及时将杜某送至阳原县人民医院救治。杜某出院后,因家中无人照管,村委会又将其送至阳原县某老年公寓。村委会先后为杜某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共计41700元,但其子女均拒绝支付。2021年1月,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杜某子女支付其垫付的费用。2021年6月,阳原法院判决支持村委会的诉讼请求。该案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强化司法保障,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及新业态纠纷,依法保障农村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该院东城旅游巡回法庭今年以来审理侵权纠纷28件,旅游企业合同纠纷2件。

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农民维权纠纷,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权益。该院今年以来共审理农民劳动就业、农民工维权等案件83件,为农民执行到位案款10余万元。

发挥面向基层的优势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阳原法院加强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该院各法庭加强与辖区联络,及时发现沟通矛盾隐患;定期开展矛盾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稳控在源头;开展巡回办案,把每次办案变成一次普法宣传过程。全院创建无诉讼村146个,化稍营法庭辖区的大田洼乡实现了全乡无诉讼。

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该院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延伸法庭与社会调解组织衔接的广度和深度。今年以来全县人民法庭诉前化解纠纷69件,其中法庭联手妇联、工会等部门诉前化解纠纷36件。

高效审结实质化解。该院坚持“当判则判”原则,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坚持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机制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坚持案件回访,实质性化解矛盾,提升矛盾隐患预防化解水平。

发挥面向群众的优势 积极服务群众生活需要

阳原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农家,坚持“三不到庭一到家”办案模式,即残疾人可以不到庭,7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不到庭,没有交通工具、15公里外偏远山区的当事人可以不到庭,而是法官到当事人家登门入户办案。法庭到田间地头、炕头调解,巡回审判,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平均审理天数同比降低了4.5天。

完善线上服务新模式。该院依托“冀时调”和微信小程序双重载体,实现矛盾纠纷“云”化解。2022年网上立案108件,网上开庭21次,网上质证65件,网上缴费103笔。

强化线下服务全覆盖。该院在全县各乡镇综治中心建立法律服务点,做到随时咨询、就近立案,实现了无假日办案。

今年1月,阳原县被评为“平安河北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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