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法治之光”照亮“未来之城”

(上接第1版)更彰显了新区各部门参与法治建设创新的责任与担当。

新区承担着先行先试、提供示范的重大使命,更要有新举措、新作为。在法治雄安建设过程中,雄安新区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法治雄安建设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新时代依法治理“雄安样板”。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雄安新区出台《加强和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建立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建设“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雄安新区法院打造智能诉服新模式,建设“5G+智慧法院”,开展“云立案、云缴费、云调解、云审理、云送达”一体化线上诉讼服务,健全“1+10”诉讼服务信息化模式,成立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针对环境治理区域管辖难题,雄安新区法检两院创新环境司法改革,成立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和检察室,集中受理涉及白洋淀流域9条河流43个县环境资源案件,有效保障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涵养“华北之肾”。

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新区三县以基层法治建设典型培树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雄安建设生动实践,先后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村被评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年来,法治雄安建设的各种探索,于无声处成为服务大局、凝聚民心的不竭动力。

聚焦良法善治 提升保障水平 以法治力量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跌了跤’,是检察机关把我们‘扶起来’,又送上了‘快车道’。”安新县某建筑装饰公司负责人张某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动情地说。2021年,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办理了首起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合规考察验收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也得以重焕新生。

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依法保护好市场主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理念已经在雄安新区形成共识。雄安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律服务上持续打造“雄安服务”品牌,树牢“店小二”意识,强化“保姆式”服务,用法治力量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雄安新区实施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最大程度实现工作目标与工作资源相匹配,完善法治决策机制,将大部制管理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保障大规模建设依法有序推进。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三个一”,推进实现在线并联办理,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工作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服务态度最好目标。

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立足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有序推动高质量高标准的律所、公证、司法鉴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设立工作,为新区群众和疏解单位提供精准高效便利法律服务。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雄安新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扎实推进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实施办法、为外籍人才在新区居住生活提供便利的重要载体。

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办法(试行)》,构建起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统一裁判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用法治方式“点燃”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引擎”。

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经过五年的探索积累,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宝贵的“雄安经验”,已经形成一笔珍贵的财富。在“法治之光”的照耀下,雄安新区这座“未来之城”正在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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