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黄家宁)3月31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藁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藁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据悉,藁城区检察院经过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三类案件总和每年占比都超50%,2021年这三类案件更是占了全年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的近70%。为了做到简单案件快办,疑难案件精办,通过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多层次化,真正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达到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目的,藁城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明晰案件范围、规范办案程序、细化办案流程,为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提供明确指引。
《实施办法》共23条,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其中,对速裁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的前置、侦查阶段的快速办理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期限、审判阶段的审限和执行等作出明确规定。藁城区检察院将以此实施办法为依托,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进一步落实“第一时间办结”,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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