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霍晓琳)石家庄市栾城区一男子,三年前因无证酒驾被查处。本该痛改前非的他,却不思悔改,再次无证醉驾上路,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3月25日21时10分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栾窦路永安村东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冀A牌照小货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请出示您的行车证、驾驶证。”“俺没有驾驶证……”驾驶员此话一出,让执勤民警大吃一惊。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9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经民警查询发现,驾驶员赵某曾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时隔3年,其不仅不加以悔改,竟变本加厉再次无证醉驾。最终,赵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的处罚,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