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阎丽婷
4月8日中午,巨鹿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绍忠刚想休息一会儿,就被来电惊醒。原来是前几天回访的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李某星,他激动地说着:“保教费给免啦,免啦,真是多少个感谢都不够啊!”
这件事还得从该院的一次司法救助工作说起。2021年,巨鹿县检察院救助了一个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家庭,在进行社会救助衔接时,检察干警发现,该家庭中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女儿才四岁,她所上的“阳光幼儿园”不是普惠制幼儿园。而如果在普惠制幼儿园上学,每学期可免除300元的保教费。
今年3月22日,刘绍忠和同事到李某星家中进行回访。李某星表示,听说孩子的幼儿园已经成了普惠制幼儿园。刘绍忠随即联系县教育局负责救助的工作人员,对方却表示该幼儿园并不在普惠制幼儿园名单中。他觉得事有蹊跷,便给幼儿园园长赵某打电话核实,得知该幼儿园在注册时名称是“前安幼儿园”,而不是现在的“阳光幼儿园”。刘绍忠再次联系县教育局进行查询,最终确定该幼儿园确实在普惠制幼儿园名单。
刘绍忠马不停蹄找到赵园长,督促其将李某星小女儿的情况向乡、县教育部门报送申请。几日后,李某星收到幼儿园免除保教费的通知,便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刘绍忠。
同事问刘绍忠:“300块钱也不多,李某星这么激动啊?”刘绍忠拍着同事的肩膀说:“一个男人带着三个孩子,没有经济来源,300块钱也不是小数目啊!”
据了解,今年以来,巨鹿县检察院对已经开展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家庭,因某些条件所限还不能开展进一步社会救助的人员登记在册,并进行实地回访、电话回访,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截至3月底,该院共实地回访20多名被救助人员,为他们家庭困难问题的解决给予了不同层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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