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深州检方改变“坐堂办案”方式

上门宣告显情怀 释法说理敲警钟

图为检察人员指导李某某签收法律文书。 张帅 摄

河北法制报讯 (杨珊珊)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着“让群众少跑路,干警多跑腿”的宗旨,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在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提供检察服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李某某和张某系同村村民,李某某因种树与张某发生纠纷,在抢夺张某手中铁锹过程中导致张某掌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深州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了解到李某某身体残疾存在听力障碍,其在村里为人友善、品行良好。案发后,李某某赔礼道歉,张某对李某某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据此,检察官拟决定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彰显关怀,达到释法说理的效果,近日,承办检察官来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上门提供检察服务,邀请公安民警、村委会干部等参加。检察官介绍案情,指出当事双方过错,引导双方自我反思,再趁热打铁,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拉近双方距离,让两家重归于好,真正解开了双方心结,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公安民警及村委会干部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引导工作。检察机关对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及其家属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遵纪守法,回报社会。被害人也表示尽释前嫌,以后和睦相处。

公开宣告后,检察官结合工作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村民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倡议当地村委会充分发挥调解矛盾、化解民间纠纷的作用,促进村民之间的团结,营造和谐的氛围。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4-27 深州检方改变“坐堂办案”方式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9782.html 1 上门宣告显情怀 释法说理敲警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