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新苗 张维正)4年3次酒驾,这名驾驶人也太任性了。4月21日,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任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天、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4月18日13时许,孟村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孟新线孙楼路段设立缉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在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任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任某某曾于2018年4月5日因酒后驾车被山东交警处罚过,2019年4月21日因醉酒驾车再次被山东交警查获,驾驶证被吊销,此次违法任某某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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