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晓倩 孙杨)能动履职是能力与勇气,更是责任与担当。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思维,综合社会力量筹集资金,通过救助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努力探索司法救助为主、社会化救助补充、公益善款辅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涉及一名农村未成年被害人。该被害人受案件影响,居住地发生变更,无法回原学校就读,辍学在家,其还有一岁多的弟弟,两人均由母亲扶养。但其母亲因要照顾小孩,无法外出打工,母子三人无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实际情况后,与本院控申部门联合开展多元化救助。检察官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渠道及条件,帮助其按照有关规定制作、提交申请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随后,办案人员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为母子三人解决住房问题,让一家人有免费而安全的住所。后与教体局沟通,为被害人联系离住所较近的学校。鉴于被害人母亲的困难,办案人员又与学校协商,为孩子办理了住校手续,与学校沟通安排宿管老师,一对一帮助其适应新环境。同时,办案人员还积极主动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寻求发动爱心企业捐助,不仅一次性筹集救助金1万余元,用于解决这个家庭当前的困难,而且为企业与被害人牵线搭桥,解决孩子今后上学问题。爱心企业向检察机关与被害人母亲承诺,以后将按年度资助孩子上学的费用,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业。
经过检察、民政、教育、社会各方努力,现在孩子已经完全适应了新学校新生活,其家庭也因各方共同的资助解决了最紧迫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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