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万千)“感谢!感谢!感谢法院为我追回部分工资和补助金,这回心里终于踏实了!” 4月27日,农民工郭某走进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握住该院执行局法官张伟宁的手激动地说。
郭某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其曾在某乳业公司工作,2017年12月17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伤好复职后,工资一直被公司拖欠。经两次仲裁后,该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还有6万元迟迟未支付。
今年4月24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张伟宁仔细查寻了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线索,但一无所获。张伟宁又迅速找到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到企业近几年生产经营困难,尤其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渠道都受到影响。
为了既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转,张伟宁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自行筹措3万元保障郭某基本生活,双方同时就剩余3万余元工资款的给付达成和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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