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0日
第03版:法案

偷一盒香烟 换五日拘留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5月7日,青县一名小伙趁某超市无人之际,偷偷拿走一盒香烟藏于口袋中,结果被行政拘留五日。

当日10时许,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接到一超市老板报警称:其超市内的一盒玉溪牌香烟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超市展开调查。经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及走访知情群众,民警很快掌握了作案人的体貌特征,并确定男子白某有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将白某传唤至派出所,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某不得不承认了其盗窃超市香烟的事实。

原来,当日8时许,白某到该超市准备买香烟。当他看到超市内无人看守时,便临时起意,偷偷拿起一盒玉溪牌香烟藏于自己的上衣口袋内。等超市老板出现后,白某为掩人耳目,装模作样拿起一瓶矿泉水付款后离去。

鉴于白某的违法行为,青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对白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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