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建涛)近日,顺平县某村的高大爷喜上眉梢,原因何为?原来,顺平县检察院干警将司法救助金5000元送到了高大爷家中,帮他解决了燃眉之急。
高大爷因为琐事被邻居臧某打至轻微伤,住院30多天。案子胜诉了,但因为臧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高大爷未能得到赔偿。“自己受伤遭罪了不说,还搭进去不少医药费。” 高大爷每每想起此事心里都堵得难受。高大爷是村里的特困供养户,现年81岁,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此案的发生使高大爷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顺平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帮助高大爷向该院第三检察部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该院本着“救急救困、应救必救”的基本原则,经过审查,确定高大爷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高大爷开展司法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5000元。该院从群众身边这样的“小事”入手,用心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了放心事、舒心事、幸福事。
顺平县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把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矛盾化解有机结合,解决了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又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实现了多赢共赢。近年来,顺平县检察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更新司法救助理念,累计救助贫困当事人1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帮助多个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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