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连朋)“现在我意识到酒后驾车既伤害自己又伤害他人,今后我一定严格遵纪守法,时刻保持警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4月28日,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张某某等17人危险驾驶案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在听证会上悔恨地说。
听证会上,检察院对各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公开宣告、集中训诫和悔过教育,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参加。
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针对这18起案件,分别就基本案情、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及阐释。听证代表经认真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各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
“希望你们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从轻处罚的机会,对法律心存敬畏并做到遵纪守法,同时要有感恩之心,感谢被害人家属的宽容与谅解。要以自身为例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社会公益服务,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承办检察官向18名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了集中训诫。
严厉的批评和语重心长的劝导使18名被不起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保证以后会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渤海新区检察院在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以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在交通肇事案件及危险驾驶案件中不起诉制度的适用,通过以案释法、训诫教育、督导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让犯罪嫌疑人真正受到教育感化,切实开展好交通肇事案件及危险驾驶案件的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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