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3日
第06版:维权

儿子不赡养母亲 法院耐心疏导促母子和解

河北法制报讯 (刘黎明)“法官同志,我马上把应该给付母亲的赡养费交过来,并把母亲接回家赡养,做一个孝顺的儿子……”被执行人李某羞愧地说。近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根据举报线索,将拒不给付母亲赡养费,并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经过教育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母子关系。张某上了年纪后,因为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慢慢地,李某与母亲疏远了关系,时常借故对母亲冷嘲热讽,不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张某多次向儿子李某催要赡养费无果后,将李某诉至孟村法院。2021年11月20日,这对母子达成调解协议,母亲张某在孟村居住期间,李某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每月5日给付。然而,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给付赡养费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李某仍拒不履行。吴玉超穷尽调查措施后,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李某还玩起了“失踪”,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4月22日,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线索,吴玉超带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找到,并将其拘传到法院。吴玉超和执行人员耐心疏导,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按照和解协议交付了应该给付母亲的赡养费5000元,并向母亲承认了错误,同时将母亲接回家中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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