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悦)近日,临漳县人民法院临漳镇法庭通过调解,顺利办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老王系一位将近70岁的老人,多年前将自己住房腾出供儿子小王及其妻子小李结婚居住、使用,自己和老伴只住一间。后来,两代人发生矛盾,小王夫妻和父母赌气,将房屋门锁拆换。老王一气之下将小王、小李诉至法院,诉求儿子儿媳搬离自家房屋。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法律关系清晰明了,但是由于长时间积累,双方都积攒了许多怨气,简单判决不能处理好双方的矛盾,只有实实在在地调解双方矛盾,平衡双方诉求,重塑双方的亲情关系才是最有效的办法。承办法官首先找到小王夫妻,教育他们再委屈也不能做出过激行为。小王其实早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借着法官给的台阶,连忙表示会向父母赔礼道歉。
法官又同老王进行交流,告诉他小王夫妻从结婚起就住在该房屋内,目前也没有其余住所,况且父子没有隔夜仇,希望重新考虑诉求。起诉本就是老王一气之下作出的决定,但他认为双方如若继续生活在一起,免不了再有磕碰,于是思索再三,表示愿意为小王夫妻拿出适当款项作为购房首付款,这样还有利于父子间关系的修复。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调和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王夫妻在30日内搬离房屋,老王资助小王夫妻购房首付款15万元。人未散、家还在,亲情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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