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丽娟 李佳颖)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透明度,确保诉讼监督工作的公正合法,近日,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虚假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三名听证员应邀参加听证。
在董某某与刘某、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董某某在该房地产公司实际已还清借款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再次以借款合同起诉,并获得民事调解书,确认该房地产公司仍需偿还借款500万元。该案涉及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的民事调解具有特殊性,从表面看是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义务与他人无关,但实际是当事人利用调解书达到某种非法目的,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介绍,这种行为利用了法院的审判权,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对此,渤海新区检察院依职权对该案进行了监督。
为了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也为了让当事人可触可感可见司法公正,渤海新区检察院启动检察听证程序,稳妥推进案件办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王丽娟向参会人员介绍案情和需要听证的焦点问题,并出示了检察机关调取的相关证据。
检察官和听证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经过深入剖析、充分讨论,三名听证员最终做出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符合认定民事虚假诉讼的条件。
“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有助于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会后,三名听证员纷纷为检察公开听证点赞。
经过深入剖析、充分论证,渤海新区检察院依法向黄骅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本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理念,渤海新区检察院向该房地产公司提出口头建议,建议加强公司内部人员岗位、财务制度的管理,完善内部核查机制,合理规避法律风险,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置于社会各方的共同监督下,使得所有诉讼参与人都能够充分地参与到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并陈述自己的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从根本上保证了司法公正和案件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