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0日
第05版:聚焦

永清县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合力化解农资纠纷

八户瓜农拿到赔偿款

河北法制报讯 (韩雅萍 尚宇航)“感谢检察院和农业农村局帮我们追回损失,要不然我们从正月开始这几个月的辛苦就白费了。”5月17日,三名瓜农代表八户农资纠纷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以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4月初,有瓜农在永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平台上实名举报称:其在某农资店购买的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后没有效果,西瓜坐不住果,错过了坐果期,好几棚的西瓜没有了收成,去农资店讨要说法,老板态度恶劣,因此请求检察院帮忙维护权益。

永清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干警实地走访七家西瓜棚,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执法等部门查看用药后西瓜现状,发现购买并使用上述两种调节剂的西瓜棚内的幼果或成长畸形或萎缩脱落。在公益诉讼部门建议监督下,农业执法部门调取该农资店购销台账,查验该两种药物生产厂家信息,通过扫描包装二维码检验真伪,邀请农业林果专家现场分析原因,最终得出结论:这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店内销售人员用药技术指导不当,加之环境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了西瓜正常生长。

据此,永清县检察院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农业农村局调解协调当事双方化解纠纷,同时以点带面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引导商家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邀请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商讨,当事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八户瓜农得到满意赔偿。

永清县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以此为契机,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完善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机制,同时组织召开全县农业执法工作会议,对农药使用环节进一步加强规范指导,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农药安全知识的认知。专项行动中,永清县检察院调查走访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重点排查化肥和种子中假冒、掺假、伪劣问题,包装、标签不存在或者残缺、不规范情形,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和店内农资摆放混乱且未建立回收台账等问题,积极宣传讲解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正常农资市场流通和管理秩序,助力乡村振兴。

据永清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紧盯春耕、夏长、秋收等一系列关键环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护航农资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服务保障“三农”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图为永清县检察院干警到田间地头了解情况。 姜博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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