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6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执行干警为老人送来赡养费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姜海超

“谢谢法院把我的事放在心上,真没想到你们还亲自上门给我送来。要不是你们帮我要赡养费,我这老头子还真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了。”5月20日,从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邵伟的手中接过执行款的刘大爷激动地说。

据了解,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的刘大爷和妻子育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和一个身患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儿子。与妻子离婚后,李大爷一直独自抚养残疾的儿子,加之年老体弱多病,于是向女儿刘某主张赡养费,刘某却一直推脱不给。为了维持生活,刘大爷将刘某诉至丰宁法院。经主审法官调解后,刘某同意于2022年1月1日起每月给付刘大爷赡养费600元,合计一年赡养费7200元,并于当年的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是,刘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刘大爷无奈之下,于2022年1月18日到丰宁法院立案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邵伟立即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经多方打听,在大滩镇的一所幼儿园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作为有着十多年执行经验的干警,邵伟深知这种家庭纠纷,若处理不好,会破坏亲人之间的感情。于是,邵伟当即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与刘某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起初刘某一直强调自身条件有限,不愿配合执行工作,但邵伟耐心地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刘某耐心地劝说,告知刘某经济能力不足不能成为逃避赡养义务的理由,并向其讲明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赡养老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刘某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承诺积极筹钱。

5月20日上午,刘某将拖欠的7200元赡养费交到了丰宁法院。邵伟考虑到刘大爷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便亲自将执行案款送到了李大爷手中,这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此次执行不仅将赡养费执行到位,还未伤及父女亲情,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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