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丹丹
“都怪我们当时太冲动,用拳头解决问题,把事情变得越来越糟,让别人遭罪、自己犯罪,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平日并无矛盾,他一时冲动打伤我,现在真心悔过,还主动赔偿了经济损失,我愿意谅解他。”日前,一起故意伤害案双方代表来到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了赔偿谅解协议。
2020年9月的一天,在唐山市某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小区住户王某和保安段某因为车辆进出小区问题发生了口角。双方相持不下,在拉扯间王某打了段某胸部一拳,导致其三根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今年1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一拳竟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段某的首诊记录只显示为一根肋骨骨折,最终司法鉴定认定为三根肋骨骨折,致使该案由行政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这让王某认为对方的“三根肋骨骨折”可能不是全部由自己造成。因为这一“心结”,王某在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4月14日,唐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咨询了法医专家后,远程视频提审了上诉人王某,听取上诉理由。“我承认打了他一拳,但是为什么从首诊记录的‘一根肋骨骨折’变成了后来的‘三根肋骨骨折’,我担心结果有问题,所以要上诉。”远程提讯时,王某将心中的疑问和盘托出。
“经初步审查,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也发现该案由偶发矛盾引起、情节较轻,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王某的‘心结’解不开,如何让当事人和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承办检察官明白这件“小案”背后的意义,决定试着用事实、证据打开王某的心结。
“CT片最为客观,对比三次的CT片,可以看出当天的检查结果中有两处骨折的影像表现不明显,所以首次诊断只报了一根肋骨骨折。随着骨折病理变化,(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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