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鹏
女子杜某与男子张某同居生活多年,感情笃深。一天,张某告知杜某,他以为被害人找工作名义骗取钱款实施了诈骗行为,哀求杜某到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证明犯罪为他人所为,以期逃避法律追究。杜某明知这样做是犯罪行为,但禁不住张某的苦苦哀求,顾及与张某多年感情和出于维护自己与张某组建的“家庭”的目的,在公安机关作证时,按照张某意图,做了虚假陈述。侦查机关经调查,查明了事实真相,张某终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事后,杜某出于认罪悔罪心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涉嫌伪证罪被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平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杜某拘役五个月。杜某付出了一片“痴情”,最终吃下了自己酿的苦果。
检察官提醒:
杜某作为张某的“爱人”,救人心切,本在情理之中,但也要明辨是非、学法懂法,而不是罔顾法律作伪证,意图为张某开脱逃避法律追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杜某最终非但救人不成,反而使自己触犯法律。
提供虚假证言等一切企图使违法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的做法,都只会害人害己,断不可取。希望大家以案为鉴,在知道他人涉嫌违法犯罪时,一定要如实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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