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08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醉酒驾驶仅是挪车?嫌疑人被提审时闪烁其词——

检察官抽丝剥茧揭穿嫌疑人谎言

□ 段文斐

“我们及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实地走访案发现场,细致查看现场查获录像,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最终查明案件事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5月20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上,承办检察官详述了检察机关精准履职揭穿谎言的全过程。

4月26日,裕华区检察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卷宗材料显示,犯罪嫌疑人温某某驾车行驶仅二十余米即被执勤民警查获。温某某供述,其醉酒驾车是因其车辆挡住后方车辆去路而挪车。同时,与温某某一同吃饭的周某某也证实温某某被他人叫去挪车的经过。据此,这是一起简单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诸多疑点,犯罪嫌疑人舍近求远驾车行驶二十余米仅为挪车不具有合理性。为弄清案件真相,检察官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提审时,检察官发现温某某闪烁其词,其对于挪车的所有细节均记忆十分清楚,但对于被查获后的过程却表示因酒喝多“断片儿”记不清,其言行举止不符合一般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反应。为破解心中疑惑,检察官带领书记员来到案发现场实地查看。经实地探查,温某某停车地点是在一条宽阔的马路边上,其车稍微一错后车即可正常驶出。同时,检察官对温某某被查获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录像进行细致查看,逐帧播放。经过十余遍查看后,检察官发现重大线索,查获温某某前有一辆车闯卡,该车极有可能就是证人周某某驾驶的。

在对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第三次讯问时,检察官对于案件关键情节及矛盾之处详细讯问,发现了温某某供述的诸多破绽。温某某渐显局促不安,检察官乘胜追击,向温某某播放视频,并对其被查获时言语中可疑之处要求温某某逐句解释。在检察官的攻势之下,温某某心理防线溃败,痛哭流涕,承认了其案发时并非挪车而是存在侥幸心理想驾车回家,并指使周某某作虚假证言以图获得从轻处理的事实,并确认了视频中驾车闯卡的人即为本案证人周某某。目前,检察机关对温某某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已将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及伪证罪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温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是裕华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一个缩影。“我们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检察为民的职责和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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