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宁力)5月30日,沽源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博主持召开审委会会议,对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静受邀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逐一作了汇报。各位审委会委员围绕适用法律、证据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依次做了发言。董静认真听取审委会委员讨论意见后,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此案经沽源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邀请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更是法检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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