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宗昌)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定兴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开展农村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该院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农村燃气管道安全展开了全面摸排调查,发现县域内燃气管道存在锈蚀、未悬挂限高牌、发生形变扭曲、支撑物不规范等情形,致使燃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23日,定兴检察院会同县住建局及各乡镇政府召开农村燃气安全生产座谈会,该院就县域内农村燃气安全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向县住建局和各乡镇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希望各部门对辖区内燃气安全问题及时整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会人员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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