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燕 陈鑫欣)7月5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康维与涉案未成年人李某某和何某某二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沟通,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并督促村委会及家长加强监管教育。这是武强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工作的一个场景。
6月29日,武强县检察院接受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为因盗窃罪而被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李某某、牛某某开展异地帮教考察。涉罪未成年人李某某和牛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因二人系武强县人,为便于李某某和牛某某的生活和学习以及监督考验期内的帮扶、教育和监管,武强县检察院和桃城区检察院协作积极开展异地帮教考察工作,双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协议》,约定武强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在整个帮教考察期内,对李某某、牛某某开展帮教考察,通过面对面谈话、开展法治教育等形式对他们分别进行一对一的矫冶。
为更好地完成对李某某和牛某某的监督考察、帮扶帮教,7月5日,康维来到二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对李某某和何某某帮教考察,并督促村委会及家长加强对他们的监管教育。李某某、牛某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关怀,一定好好接受帮教,遵守法律规定,努力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检察机关的异地帮教,打破了距离的限制,让更多涉案未成年人接受人性化的考察帮教,从而更好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