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我局立案侦查的刘∗瑞被电信诈骗案,受害人中国农业银行高邑县支行的银行账户:6228480638184977673,受害人被骗资金已被我局冻结,符合按比例返还条件,因被冻结涉案账户户名詹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号:6217932851305748被冻结涉案资金涉及其他被害人资金,决定返还被害人刘∗瑞资金15747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7日,在公示期间其他被害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公安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本案被害人。
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 0311-84080632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新城大街243号高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
冻结单位:高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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