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冬慧)今年以来,冀州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升法治冀州建设水平。
为全面推动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该院主动向区委专题汇报“行刑衔接”工作新要求。在区委强力支持下,该院成立“行刑衔接”检察官办公室,全区28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对接参加,各单位确定专人分管负责,明确日常联络人,形成横向联动网络。
用好衡水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阵地建设。全区各行政机关落实专岗专人负责录入平台信息,该院有专人负责对平台中的信息进行检查整理,按职能分类研判利用,发现其中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管检察官适时组织开展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员参加的专业知识课堂,就“行刑衔接”平台运行、操作流程进行重点讲解和答疑释惑,为行政执法如何与检察机关做好司法协助、案件移交、检察监督等协调配合工作打牢基础,促进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半年来,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录入平台案件190余件,实现了应录尽录并符合流程规定。
年初,该院组织召开两次全区重点领域“行刑衔接”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并确定每季度末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行刑衔接”工作统筹推进会制度,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加强各单位间工作信息、动态的交流,加强“行刑衔接”工作重点、难点方面的协调沟通。该院同重点执法单位会签《加强“两法”双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要求、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双向对接工作模式。
通过深化规范“行刑衔接”,该院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形成各司其职、共同促进的工作局面,实现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受理审查、第一时间督促移送。截至目前,该院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已监督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撤案3件;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向行政单位移送行政执法案件6件;发现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线索5件;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类检察建议4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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