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
第03版:法案

“帮信”获利千余元换来刑期十个月

河北法制报讯 ( 张永谦)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去年12月,张某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遂以办理信用卡走流水为名,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及密码交与他人使用,获利千余元。经查,其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100万余元,仅其中一张银行卡就被用于诈骗26万余元。

张某某到案后,始终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综合客观证据,认为足以认定张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官以张某某无法自圆其说的辩解为突破点,向张某某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张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打消了蒙混过关的念头,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检方提醒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频发,为防止违法犯罪,切勿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及密码交与他人使用投机取巧赚取“快钱”,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对来源不明的电话、网址、信息等要加强防范,仔细甄别,注重核实,切勿轻易汇款,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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