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瑶)按理说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应该“吃一堑长一智”痛改前非,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不思悔改,甚至在“二次酒驾”被查之后还将责任推给朋友所说的“喝一瓶啤酒没事儿”。7月14日,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就查获了这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2时许,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宁国路保定北收费站对一辆津A牌照的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室内有明显酒味,且驾驶人面色通红,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遂将驾驶人王某带至违法处理室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的讯问下,王某辩称当天中午自己参加了一个婚礼,在宴席上喝了一瓶啤酒。而当被问及为何知法犯法酒后驾车时,他竟然说在宴席上朋友们都说“喝一瓶啤酒没事儿”。参加完宴席并饮酒之后,王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回保定,没想到刚下高速公路便被民警查获。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当民警核验王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早在2007年就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10日以内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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