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冰博)7月12日,沽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武某当庭给付二原告李某兄弟俩赔偿款共计49200元。
今年6月21日6时30分许,武某驾驶车牌号为“蒙J*****”重型自卸货车在沽源县小河子乡403县道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与沿道路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牛群发生碰撞,造成两头牛受伤、三头牛死亡及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沽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武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兄弟俩作为牛的主人负次要责任。双方对于赔偿问题各执一词,因为三头牛分别属于李某兄弟两个人,最终二人于6月24日诉至法院。
立案之初,二原告和被告均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急切诉说各自的理,办案法官耐心倾听,了解案件的原委,并对两个案件作出正确的研判。因为当事人对于赔偿事宜没有协商一致,都在气头上,办案法官通过几十次的电话沟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做普法工作,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稳定双方的情绪,于是到开庭时,当事人均能心平气和地参与调解。
7月12日,经过法官的调解,被告武某当庭给付了二原告李某兄弟俩赔偿款49200元。在法官制作调解书时,原、被告三家人均表示,没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员态度这么好,咱们碰到好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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