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朱林林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着力打造‘数字党建、智慧党建’特色品牌,以党建带队建,持续提升特巡警大队各项工作水平。”近两年来,东光县公安局特巡警党支部坚持强化党建引领能力,突出“党建+”工作模式,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大队及其党支部连年获优秀单位、警务工作突出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今年3月又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全省学雷锋活动模范岗”。
把党建理念植根于民警心中
东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党支部共有党员27名。自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该大队党支部探索出了“4+1”党建工作法:即“导、思、议、评”和“用”。
“导”,就是由支部书记讲党课,引导全大队党员学习规定科目和内容;“思”,就是对规定学习篇目和内容进行归纳整理,撰写体会心得和学习笔记;“议”,就是以四个党小组为单位,分组讨论,交流思想心得;“评”,就是每月进行一次党建知识应知应会考试,评出优秀和后进,激励共同提高;“用”,就是把学习到的党的理论应用于工作实践中,以分队为单位,每月进行工作实绩考评。
在此基础上,该大队党支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月初研究本月活动主题,制订活动计划;每季度开展“党员示范岗”评选。同时,严格按照程序时间和步骤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规定动作,推行全程纪实管理,做到活动记录当日统、工作台账全程录、组织生活全留痕,将谈心谈话贯穿于优秀评先、绩效奖惩和岗位调整等各个环节,将组织生活打造成相互促进提升的平台。
该大队党支部紧紧抓住“细节”这一关键,制订了《特巡警大队一日行为准则》,对内务管理、警容风纪、办公秩序等方面的细节进行规范,量化分值,每日一评比,每周一晾晒,每月一考核;下属4个党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利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生活会、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纪律作风分析研判会、廉政教育宣教月、典型案例通报与曝光等“八大载体”,让广大民辅警吸取反面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把党建理念贯穿于执法过程中
7月16日下午,东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以分队为单位,对过去一周现场出警视频情况进行回观。民辅警们一边回观出警视频,一边从出警流程、法言法语、移交登记等环节进行归纳总结。
该大队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周广升告诉记者,大队制定了每周五组织一次现场出警视频回观制度,通过回观从中发现不足,并进行及时整改。此外,大队每周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法律学习,特别是对《现场出警100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日常用到的执法条文,精研细读,并每月进行法律知识测评。
让党建在执法过程中起到统领作用,以此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是东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党支部的一贯行动。
在日常工作中,该大队始终保持高度戒备,严密社会面防控。对密集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实行24小时巡逻,时刻为全县人民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前不久,大队民警巡逻至一停车场时,发现一男子手持匕首在汽车前挥舞着大骂,地上有大量血迹。民警迅速上前,将男子控制住,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查证,该男子是因发现妻子与受伤者在此约会,一气之下持刀将其手臂捅伤。
据统计,近两年来,东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6起、行政案件32起,共查获危险驾驶案件百余起,主城区可防性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8%。在沧州市执法质量抽查中,该队没有发现任何执法瑕疵,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把党建理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中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该大队党支部持续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将其作为检验民警执法为民的具体行动。
6月14日12时许,该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巡逻至当地宣惠河桥附近时,发现桥下有一名女子正在向河里走。担心女子发生意外,几名民辅警立即跑到桥下。
面对民辅警的呼喊,女子恍若未闻,依然向河中央走着。辅警窦松宇见状,立即脱下外衣准备下水救人。谁知,女子见状,更加速向河中央走去,并试图沉入水中。窦松宇迅速跳入水中,靠近女子,一把将她拉住。在同事的配合下,将女子救上岸。
为方便群众办事,该大队在城区警务站设置了身份证自助办理和交通违章处罚一体机,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元曲公园警务站设立“学雷锋示范岗”,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2019年4月城区警务站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共找回走失儿童26名,救助群众3268起,切切实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该大队党支部还在民辅警中大力弘扬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正能量,表彰并广泛宣传“东光好人”孙俊星、“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郑晓菲及勇就轻生女子的预备党员窦松宇等3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其他党员民辅警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打造出了一支骁勇善战、善谋图赢的特巡警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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