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田文雯)近日,一起由安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离婚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得到安国市人民法院的支持,一审判决长期遭受家暴的王某与张某某离婚。
女子王某今年38岁,一只眼睛天生患有视力残疾,与张某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儿子。经了解,张某某经常对王某进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并威胁其不许对外人讲,不准与之离婚,而且拒不给付王某生活费用,王某一直默默忍受。为了生存,王某种地之余打零工以补贴家用。两个儿子到了读初中的年纪,家庭负担越来越重,王某只得请自己的父母帮助抚养孩子。然而,王某父母均为农民,年近七旬,家庭情况同样不乐观。
经安国市妇联介绍,王某来到安国市人民检察院,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表达了自己离婚的意愿和顾虑。在了解王某的诉求后,检察院指导王某整理了遭受家暴的证据以及诉讼所需的材料,协调安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找法律援助律师拟写诉状,帮助其进行诉讼。经过核实和审查,安国市检察院认为该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王某为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充分尊重家庭暴力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与张某某离婚。
办案检察官考虑到王某的个人情况,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同时,向检察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三检察部反映了此案的情况。第三检察部经核实认为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为其申请了4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目前,这笔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王某手中。张某某长期的家庭暴力和威胁,给王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安国市检察院与安国市妇联一同为王某开展了多次心理疏导,帮助王某走出家暴的阴霾。
安国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能动履职,积极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的活动要求,多形式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地社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