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赵灼涛) 8月5日一早,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铁军与法官助理杜晓建驱车近百公里赶往威县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得李先生名下房产一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李先生就去世了。张女士将李先生的继承人诉至襄都法院,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主办法官陈铁军了解案情后,指派法官助理杜晓建与被告联系,看能否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与被告联系时得知,被告中有两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陈铁军决定到被告的家中进行调解。
在被告家中,陈铁军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结合房屋买卖合同阐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协助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张女士也将房屋尾款给付被告,此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