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群众出行体验,巩固文明县城成果,创建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灵寿县城区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定于2022年9月1日起,将灵寿县城区部分道路划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具体路段为县城区主干道(中山大道、人民路、城北路、工业路、松阳大街、牌楼街、城西街、城东街、广场街、新开街、正南大街、建设大街)。
所有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予以处罚。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