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霍宗林)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坚持露头就打、伸手必抓的原则,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活动,聚焦群众关注关切的生活热点问题,着力打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努力当好百姓的“守夜人”。
8月3日夜,高新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里的三万元现金被人盗窃。接到报警后,该所副所长杨涛立即组织警力赶往该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在周边开展目击证人的寻找工作,并对小区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调取。通过对公共视频进行图像比对和综合分析后,民警锁定三名外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牛某某和金某。
8月9日,西区派出所与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分赴济南、石家庄两地抓捕犯罪嫌疑人。 8月11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金某、牛某某先后落网。
据犯罪嫌疑人牛某某交代,8月3日晚,金某开车带着郭、牛二人,一路从无极县来到保定市高新区某小区,趁夜色先后随人流混进小区后再汇合。进入单元楼后,金、牛二人在地下室等信儿,郭某则上楼敲门,找到“空房”后通知二人上楼,然后由牛某撬锁,三人共同实施盗窃,最后驱车逃走分散潜藏。
经讯问得知,该三人曾在看守所内住同一个监室,先后出狱后相约到保定“东山再起”,没想到作案逃窜几天后,又做了“狱友”。
警方提醒:入室盗窃类案件大多发生在早上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家中无人,或者凌晨时分,案发采取扫荡式作案手法,逐家尝试,白天一般为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夜晚多为爬窗入室盗窃。对此,广大居民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可更换更加安全的C级锁芯。二是在夜间或家中无人时要锁好临近落水管的窗户。三是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四是在家门口安装红外监控,不仅可以对犯罪分子的心理上起到震慑作用,也可为破案追赃提供重要线索。五是及时清除门窗周边的小广告以及可能具有标记识别作用的符号标志。六是处理好邻里关系,当发现陌生且形迹可疑人员,迅速联系社区安保人员或拨打报警电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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