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通讯员 荆晓军 胡光辉
面对身患重病的妻子,丈夫非但拒不履行扶养费与治疗费,还向法院起诉离婚,欲将“包袱”一甩了之。在走投无路之下,妻子向雄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雄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温情。
●孤寡母女寻帮助
今年1月20日,数九寒天、北风凛冽,一名步履蹒跚的女子在母亲的搀扶下推开了雄县检察院接待室的大门。她们见到接待的检察官后泪水涟涟、泣不成声。检察官让他们坐下,并递上热水,耐心纾解她们的情绪。情绪稳定后,这一对母女向检察官倾诉起自己的不幸遭遇。
原来,该女子名叫李某,今年30岁,自幼因病留下终身残疾。2018年,她经人介绍与本村男子崔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活还算美满,但一直未生育子女。2021年7月,夫妻双方为生育问题去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李某可能无法生育。同时,李某的病情不断加重,生活能力受限,夫妻之间逐渐产生矛盾,妻子李某搬回娘家居住,丈夫崔某竟更换门锁拒绝其再进家中。2021年8月,崔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崔某却拒绝扶养妻子。李某没有生活来源也无钱继续看病治疗,走投无路之下将其丈夫诉至法院争取扶养费与治疗费,同时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支持起诉帮维权
听取了当事人诉求并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接待的检察官意识到该案涉及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当即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二天就安排检察官来到李某家中,实地调查并核实情况。在李某家中,检察官见到了卧病在床的李某,她的母亲也拿出几沓来自不同医院的诊断书、治疗凭证等材料。经仔细检查后检察官发现,李某的病情严重导致生活难以自理,不仅需要持续治疗,还需要专人照顾,且因丈夫崔某置之不理导致原本就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她们反映的情况属实。
通过检察官的释法析理,李某和母亲决定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申请支持起诉。收到她们的申请后,雄县检察院作出支持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定,为李某协调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支持李某索要扶养费。
今年5月31日,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在此情况下,检察官建议双方各自提供一个调解方案,但双方互不退让,且在许多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鉴于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崔某向李某给付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扶养费合计4800元;自2022年2月起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崔某于每月25日前向李某给付扶养费800元。判决作出后,崔某未上诉,并主动履行了判决。
●司法救助暖人心
判决生效后,李某的母亲来到雄县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说女儿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依旧艰难。而且女儿和女婿因婚姻关系仍旧存续,村委会虽然表示同情,但是不能为女儿办理低保手续。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雄县检察院经过研究,为李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司法救助金近期就将发放。针对李某的低保问题,检察官们专程来到其所在的镇政府和村委会主动沟通联系,帮忙协调办理。此外,雄县检察院还和该县民政局、妇联等取得了联系,为李某争取更多的社会救助。
在检察官的不断调解和劝导下,李某和崔某夫妻二人也已初步达成协议,崔某愿意一次性给予李某一定补偿。在回访过程中,检察官表示,如果还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一定会继续帮助李某一家人。检察官的一席话,也为这个家庭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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