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凝寒)近年来,保定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开展白洋淀上游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凝心聚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影响力,用法治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保定市检察机关紧盯白洋淀流域生态突出问题,坚决扛起“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的政治责任,针对白洋淀紧邻雄安新区,珍贵野生动物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白洋淀流域河网密布等特殊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部署开展了白洋淀上游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保定市检察院出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全面整治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保定市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签订工作机制文件22份,设立工作联络室22个,开展联合巡河40余次。他们有效清除河湖“四乱”,全面督促整治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发现线索780件,立案753件。
保定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以河道垃圾、非法排污、涉河违建、非法采砂等为主要内容的河湖治理行动。易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北易水河流域垃圾治理,对雄安新区上游其他五条主要河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并完善沿河村庄垃圾转运设施。
为加强协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保定市检察机关落实冀晋蒙辽四省第二次联席会精神,与山西大同建立协作机制,共护“一山两河”,共护白洋淀水源地生态安全;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建立办案协作机制,联合办理取缔“三黑”案件;“涞(源)-涞(水)-易(县)”白洋淀上游流域跨区协作机制以及“阜(平)-平(山)-五(台)”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相继建立,其中涞涞易三地互交线索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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