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李茂华)廊坊市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9个多月来,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优势和资源聚力作用,秉承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理念,以严谨的研究、精准的分析和求实的态度,为全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解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不足、人员业务不精、队伍稳定性不强问题,作为省级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廊坊市司法局于2021年9月筹建廊坊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10月31日常设机构正式运行。专家团现有核心成员63名,分别来自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目前设立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市场部、交通运输部、基层执法部、金融监管部、住建人防部、综合执法部九个部门。常设机构接受市司法局委托,承担协调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师资,对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指派各部出具执法监督意见,配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专家团成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团出具行政执法建议等职责。
截至目前,专家团先后为廊坊市行政执法机关业务培训师资20人次,发布行政执法培训课件15个,组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视频公开课5次,受众2000余人次;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执法解答350件次,发布行政执法案例185个;为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意见5份,提出专家执法分析与建议4次。
今年7月初,廊坊市司法局收到广阳区司法局“关于乡镇办理非法行医案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请示”。该区南尖塔镇在疫情前受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但由于疫情防控,延误了调查取证、梳理案情时间,导致案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因此请示市司法局该镇受理的非法行医案的延期批准手续,是应该报请区卫生健康局或是市卫生健康委还是区政府事项。专家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探讨,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廊坊市司法局采纳该法律意见,向请示机关作出答复,并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各县(市区)政府,为全市各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涉延期审批工作作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