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波
8月25日,卢龙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退役军人寇某进行了法律援助服务评价电话回访,通话中这名退役军人称赞了卢龙法律援助中心贴心为民的办事风格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切实实为他排了忧、解了难。
5月16日,寇某到卢龙县法律援助中心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在审查过程中,法援工作人员了解到寇某是老年人,且是退役军人,为寇某安排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绿色通道,并为其安排律师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跟进、回访服务。
律师承办过程中了解到,寇某在今年4月与同村甲某发生交通事故,甲某骑三轮车未注意观察,碰到翻地农具,翻地农具碰到原告眼睛,导致寇某眼睛受伤,产生了6000余元的诊疗等费用。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和村委会对双方此次事故进行多次调解,均因甲某拒绝道歉赔偿未达成调解协议,寇某无奈便来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诉讼解决。
因该案赔偿金额不高,双方是同村村民,年龄都较大,且甲某家庭特别困难,甲某妻子和儿子均需要甲某看护。寇某也深知甲某家庭的实际情况,主要诉求是甲某道歉并适当部分赔偿。律师了解诉求后建议寇某先争取调解,并代表寇某继续与甲某交涉调解事宜。但甲某仍拒绝调解,最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卢龙县人民法院陈官屯法庭庭长唐冬雪两次到被告家中送达并了解案情,律师全程陪同。8月4日第三次入村后,在征求双方意见,并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后,当即决定在村委会开庭审理,并邀请村干部和甲某的大哥协助调解。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矛盾彻底化解。